泰州某施工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要求和任职资格条件及薪资水平详见《泰州某施工企业招聘岗位及要求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详见《简介表》);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学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委托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为: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三楼308室(泰州市姜堰区天目山街道上海路9-10号)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最新的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3)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下载填写《泰州某施工企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在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若面试人选达不到1:2的比例,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岗位面试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在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公布。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在姜堰就业网(www.jy91.net)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考核不合格、本人放弃或招考一年内离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缺位时,根据工作需要,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有效期截止2024年7月26日。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解除。
四、聘用管理、待遇及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与相关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服从用工单位管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标准由用工单位按其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实绩进行绩效考核奖惩,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者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正式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工单位的岗位分工,不服从岗位分工视为自动放弃。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咨询电话∶0523-8824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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